【独家】大业信托暂停某三方销售打款,背后有何原因?
界面新闻记者|张晓云
6月17日晚间,界面新闻独家获悉,大业信托暂停了第三方的销售和支付。
一位三方销售人员向界面新闻透露,自己原本预定的一款大型信托政信产品,已经无法进行兑付。“我无法预约客户在周三(6月19日)付款。”
不过,另有三方卖家向界面新闻透露,大业信托6月17日在湖州郑新项目又有一笔400万的销售。根据6月17日公布的承销时间表,“大业182湖州”第11笔收款中,还剩400万,没有下一笔款项。当天下午2点左右,承销信息更新为“大业182湖州已结束”,这意味着“大业182湖州”产品剩余的400万额度已经售罄。
“大业182湖州”指“大业信托龚闯182号浙江湖州地市级非标信托”,融资人湖州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级AA+,担保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评级AA。期限24个月,总金额1.95亿,100万的收益率年化5.2%。会分阶段筹集,上面说的最后卖400万是在第十一期。
这意味着上述三方销售无法向大业信托付款的转折点是6月17日。
官网显示,大业信托重新注册后于2011年3月正式开业,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广州。
天眼查APP显示,大业信托股东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京信电力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41.67%、38.33%、20%。
目前不知道是大业信托暂停第三方销售还是其他技术原因。但从政策上看,监管态度一直是禁止第三方代销。
2022年,中国信托业协会在微信问答中表示,在规范信托宣传和销售方面,监管已经明确禁止第三方违规宣传和代销。在银监会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禁止信托公司委托非金融机构推广信托计划。银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风险监管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防范第三方非金融机构销售风险向信托公司传导;随后,配套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禁止信托公司以提供咨询顾问的方式委托非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推广信托计划,切断第三方风险向信托传导的渠道,规避法律风险。
中国信托业协会表示,上述第三方机构不持有银行、基金、保险等金融牌照,不受银监会或证监会监管,也不是金融机构,因此不能推广和销售信托产品。信托消费者在购买信托产品时需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确保通过一些正规的金融机构认购产品。
据界面新闻采访了解,之前,不少信托公司与持有独立基金销售牌照的机构签订协议,将实际应得的佣金和引流费转给后者,而第三方财富机构并无牌照。
此外,6月14日,郭彤信托收到年度最大罚单,因13项违法原因被罚款585万元,18名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处分,3名主要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处分,合计罚款46万元。其中,郭彤信托被处罚的原因之一是通过非金融机构非法销售信托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