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补充工伤保险暖人心
“我今年65岁了,是一个老陶瓷工,因为年龄大了企业无法为我们办理工伤保险,但近期厂里给我们缴纳了补充工伤保险,使我们多了一份保障的同时多了一份安心,我们做起事来更加踏实也更有劲了。”江西省康舒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付某说道。
2024年4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职工工伤保障制度,抚州市推出“补充工伤保险”政策。该政策将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超龄人员、见习人员和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及灵活就业等特定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是建立全覆盖的职业伤害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工伤权益的创新举措。
据了解,抚州市补充工伤保险是择优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由承办机构负责补充工伤保险费用审核和待遇支付,并协助做好参保缴费、认定鉴定、工伤预防、宣传培训、信息维护和稽核监督等相关工作,独立化解矛盾纠纷和承担补充工伤保险民事责任。截至2024年10月,全市参保企业13667家,参保职工38.6万人,其中特定人员参保14134人,有效解决了参保困难群体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大大缓解了企业用工风险和财务压力,是促进本地区营商环境优化、预防职工家庭因伤返贫的创新举措。
“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工伤保险赔偿之后,对于企业应当承担的部分,补充工伤保险可以替代赔偿达70%;企业聘用超龄职工等特定人员,由于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原先只能购买商业雇主责任险或意外险,现在可以购买补充工伤保险,待遇标准高了很多,但费用却低了。最具代表的是黎川县,县域内陶瓷制造行业发达,陶瓷行业对生产技艺成熟度要求高,导致超龄人员用工占比大,补充工伤保险上线半年来,该县就有2151名超龄人员参加补充工伤保险而得到全面的工伤权益保障”,抚州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吴海波说道。
“补充工伤保险为各行各业和特殊群体的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作为社会保险体系的补充,补充工伤保险将为因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和经济补偿等方面提供更高的赔付标准,确保劳动者在遭遇意外时能够获得及时的保障支持。”作为承办机构之一,平安产险抚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王文龙说,补充工伤保险政策出台得非常及时,是响应企业呼声、解决社会问题的好政策,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工伤权益保障水平,作为承办机构我们一定全力做好补充工伤保险的承保服务工作。
笔者经过了解,抚州市补充工伤保险政策综合来看有三大主要特点:
一是有效解决现行工伤保险覆盖缺失问题。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以及实习生、见习生、村“两委”人员、大学生村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缴费与待遇标准与工伤保险相匹配。
二是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负担。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原来本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等可由补充工伤保险代偿抵扣达70%,大大降低了企业财务负担。
三是提高职工工伤待遇。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职工可在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基础上,按规定享受目录外工伤医疗费0-10万元的部分按70%报销、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0%报销、赔偿限额单次8万,年累计达15万元;若发生工亡事故,在工伤保险赔偿之外还可以额外得到10万元的一次性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