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起“红博会展”专项计划违约,华林证券被仲裁偿还大连银行2.3亿元丨局外人
【/h/]界面新闻记者|刘晨光
【/h/]近日,华林证券披露与大连银行“鸿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违约责任纠纷”仲裁案。华林证券被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判处偿还大连银行约2.3亿元的本金损失。
【/h/]华林证券需偿还约2.3亿元。
【/h/]近日,华林证券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裁决(【2023】沪贸仲裁字第1938号)(以下简称“裁决”)。
【/h/]华林证券是“鸿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申请人大连银行于2017年9月认购了“17鸿博04”、“17鸿博05”和“17鸿博06”资产支持证券。
【/h/]专项计划的服务机构哈尔滨鸿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会展)未能及时足额从专项计划监管账户归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特定原始权益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未能履行信托贷款的偿还义务和差额支付义务, 担保人哈尔滨工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未能履行担保责任,因本专项计划违约责任纠纷,申请人大连银行于2022年5月向华林证券提起仲裁。
【/h/]仲裁请求涉及金额3.34亿元(包括申请人认购本金及收益损失、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申请费等。).
【/h/]仲裁结果显示,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17泓博04”、“17泓博05”、“17泓博06”认购的资产支持证券本金损失2.28亿元(如案涉专项基础资产处置中存在可分配财产,被申请人支付的款项应从申请人清算后取得的案涉专项可分配财产中扣除)。
【/h/]此外,本案仲裁费194.7万元由申请人负担,被申请人负担175.23万元;鉴于申请人已全额支付仲裁费,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175.23万元。
【/h/]华林证券表示,在大连银行对公司提起仲裁之前,为了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证券公司已于2018年对涉案专项计划的原所有者工大高辛、担保人工大集团、服务机构泓博会展以及底层资产抵押人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国际会展)提起诉讼
【/h/]华林证券表示,根据相关仲裁和判决结果,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其已获得涉案专项计划项下基础资产的优先受偿权。相关标的资产(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与红旗街交汇处的商业、办公区域,建筑面积11.96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8.27万平方米,评估值超过10亿元)已于2023年12月复牌,并启动评估处置程序。
【/h/]华林证券表示,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风险可控。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主张其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h/]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2019年5月19日,华林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h/]指出华林证券作为上述“泓博会展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特定原始权益人和担保人的尽职调查不到位。相关实体的内部控制、关联关系以及担保人的债务结构都不合适。二是存续期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及时。专项计划部分风险防范措施和增信措施落实不到位,风险监测不及时,披露不充分。
【/h/]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以下简称《资产证券化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资产证券化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措施。你公司应加强对资产证券化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业务质量控制,并加强合规风险控制管理,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h/]律师:仲裁结果不太可能改变。
【/h/]针对上述情况,界面新闻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
【/h/]北京闻仲(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认为,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要求华林证券在30日内支付总计约2.3亿元费用的决定主要是基于华林证券作为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对专项计划的违约负有责任。
【/h/]刘凯指出,作为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华林证券有责任确保专项计划的正常运作和投资者利益。这种对资本中介机构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遍性,因为资本中介机构在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行为对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有很大影响。因此,对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的资本中介机构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h/]刘凯表示,华林证券称其享有标的资产优先权是正当防卫,但相应资产的评估和处置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如果裁定未被推翻,根据裁定结果,公司仍需支付相应费用。
【/h/]“这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在短期内需要支付大量款项的情况下。此外,还可能对公司声誉和市场信心产生一定影响。不过,该公司已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和投资者的利益,并表示将积极应对任何负面影响。随着标的资产处置程序的推进,公司有望逐步摆脱这一负面影响。”刘凯分析。
【/h/]他表示,仲裁是终局裁决,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是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寻求司法救济的一种方式,也是国家对仲裁进行事后被动监督的一种方式。
【/h/]《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六种情形,并将该裁决作为兜底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h/]上海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大海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华林证券作为涉案资产证券的管理人,不仅承担中介结构的角色,还需要对特定原始权益人和担保人进行尽职调查,并对债券存续期内的资金偿还、增信措施和信息披露负责,否则不会收到黑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
【/h/]郝大海认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之所以给出这样的裁决,是因为双方对认购、赎回和违约责任有约定,裁决是根据双方的约定作出的。在这里,华林证券也是债券的卖方,而大连银行是债券的买方,因此华林证券在此案中的权利和义务远远超过中介的作用。
【/h/]“从表面上看,标的资产可以覆盖本案的裁定结果,但大连银行不应是本案资产支持证券的唯一买家。作为管理人,华林证券不能全额补偿大连银行家族,但应该按比例补偿所有债券购买者,因此华林证券将遭受一些损失。”郝大海说。
【/h/]他认为本次仲裁为商事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为终局裁决,不存在二审或后续审判程序。至于华林证券提到的异议以及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止执行或不予执行,都是救济渠道,而不是改变结果的常规审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