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公司监管评级迎新规,综合风险等级划分为5级,会给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h/]界面新闻记者|吕
【/h/]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正式发布。
【/h/]3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本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和其他六个维度将保险公司划分为五个等级。
【/h/]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文件的发布实施有助于落实“高风险高强度监管”的监管取向,合理配置机构监管资源,真正落实分类监管要求,引导人身保险公司形成差异化发展的竞争格局。
【/h/]根据评级办法,监管部门将根据机构的综合得分确定机构的综合风险等级,综合风险等级分为1-5级。数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处于重组和接管状态的公司直接归类为S级。
【/h/]监管评级结果为1级,意味着寿险公司能够很好地管理各类风险,发生风险的可能性较低。监管评级结果为2级,表明寿险公司风险总体可控、较低,风险抵御能力较好,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应持续关注。监管评级结果为3级,表明该寿险公司风险隐患明显,抗风险能力一般,应督促公司加强风险管理。
【/h/]对于监管评级为四级的公司,除增加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频次和深度等措施外,还将依法采取责令增资、限制经营范围、限制股东分红等措施。
【/h/]对于监管评级为五级的公司,在上述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必要时应制定并实施风险处置计划。根据情况,我们可以依法安排重组、接管或退出市场。
【/h/]此外,《评级办法》指出,保险公司存在公司治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严重问题,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将被认定为重大风险情形,综合风险等级评级为五级。
【/h/]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教授孙洪涛告诉界面新闻,评级办法加强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分类,并在分类的基础上实施精细化管理。“对于高风险公司,采用更高频率的数据报告,反馈更严格。对于风险水平较低的公司,在分级制度下也可以适当增强其经营的自主性。”
【/h/]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评级办法(征求意见稿)》时,一些业内人士对中小保险公司感到担忧。当时,有业内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寿险企业分级监管机制虽然降低了风险,但评级较低的中小公司在这样的环境下更难生存和发展,保费收入来源被切断。
【/h/]对此,《评级办法》明确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原则上仅供监管机构内部使用。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对监管评级结果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监管评级结果,不得出于广告、宣传和营销等商业目的或其他考虑披露监管评级结果。
【/h/]孙洪涛表示,目前评级办法主要用于监督管理,包括产品监管、资本监管和机构设置监管,而不是供投资者参考。不过,未来不排除相关信息被披露的可能性。“这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如果公司做得好,它将拥有良好的自然评级和良好的声誉,它可以有更多的保费收入。如果做得不好,保费就会相应大幅下降。”
【/h/]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评级办法》有助于提升人身保险公司监管效能,促进人身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具体而言,对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h/]一是提升寿险业风险防控效能。根据监管实践,《评级办法》建立了寿险公司日常监测和监管评估的风险信息库,将提高寿险公司的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实现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h/]二是提升寿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评级办法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引入特殊分,反映寿险公司在履行环境和社会治理(ESG)责任方面所作的贡献,引导行业通过绿色保险和万能险更好地服务共同富裕和“双碳”等国家战略。
【/h/]三是推动寿险公司差异化经营。监管部门将根据监管评级结果对寿险公司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分类监管有助于引导寿险公司形成适合自身风险水平的发展模式,推动寿险业回归保障本源、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