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设立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
【/h/]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在整合原技术创新再贷款和设备改造专项再贷款的基础上,设立5000亿元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旨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h/]据了解,新设立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与原两项专项再贷款一致,利率为1.75%,期限为一年,可展期两次,每次展期均为一年。发行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设立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助于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前提下,对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备选企业和项目名单,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和发放贷款的条件。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将审查贷款台账。对于备选企业或项目清单中符合要求的贷款,他们将按照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融资贷款。
【/h/]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先贷后用”的直达机制将市场化原则与政策支持有机结合,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将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支持服务科技创新和大型设备更新的积极性。
【/h/]董希淼指出,中小银行对市场和客户需求反应迅速,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是支持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的重要力量,特别是要服务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对象仅限于3家政策性银行、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民营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不在此列。对此,董希淼建议,下一步要优化再融资政策,瞄准优质中小银行,更好地支持中小银行发挥其灵活的体制机制,在服务中小科技企业方面保持更加稳健的发展。科技创新周期长、不确定性高。建议适当延长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融资期限或增加延期次数,以更好地适应科技和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