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拟出台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 健全反保险欺诈机制 保护消费者权益
4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消息,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反保险欺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保险诈骗案件越来越有组织化、专业化、跨地域、跨机构的趋势。现行《反保险欺诈指引》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反欺诈工作的需要。”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此,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办法》,强调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规划;在反欺诈工作中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技术赋能和大数据应用,推动大数据反欺诈工作新模式。
明确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任务
具体而言,《办法》共6章37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反欺诈工作的目标是建立“监管主导、机构主导、行业联防、各方合作”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反欺诈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欺诈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行业防范和化解欺诈风险能力显著提升,消费者反欺诈意识显著增强。
二是明确反欺诈监管职责,规定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定期检查和评估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指导相关行业组织的反欺诈工作。
三是明确保险机构反欺诈职责任务,从组织架构、内部控制、风险识别与处置、信息系统与数据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规范。对政策性保险欺诈风险管理提出特殊要求。
第四,明确相关行业组织的反欺诈责任划分,规定大数据反欺诈的基本流程和所有参与者的责任。
第五,明确反诈骗对外合作要求,规定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执行衔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合作。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适时发布实施。
利用大数据识别欺诈风险。
根据《办法》的定义,保险诈骗是指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等。
“过去保险诈骗数量最多的是车险和健康险。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保险诈骗也出现了一些新动向,如退货运费险、航班延误险等也是保险诈骗案件多发,不仅数量多,而且金额高。”北京联合大学商学院金融系老师杨说。
《办法》第二十五条专门规定了大数据反欺诈。要求尹保信公司在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集中管理的优势,探索建立多保险行业反欺诈信息平台、反欺诈信息中心等基础设施,对行业欺诈风险进行监测分析,定期对可疑欺诈数据进行集中筛查,并将发现的案件线索移交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反欺诈组织和保险机构进行核查。
业内人士认为,大数据的应用可以连接保险、医保、公安等数据,及时识别和评估潜在的欺诈风险。同时可以对数据进行专业处理,将数据转化为利益,从而准确判断核保环节的潜在欺诈风险和理赔环节的欺诈因素,有效提升反欺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