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等“三宗罪”,国盛金控收罚单
【/h/]界面新闻记者|刘晨光
【/h/]5月22日,郭盛金融控股收到一张监管罚单。
【/h/]公司公告,收到《关于对郭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3号)和《关于对李娥、吴艳艳、刘红银、刘向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4号)。
【/h/]经查,郭盛金融控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郭盛金融控股子公司郭盛证券2020年至2022年未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量保荐业务收入,导致公司收入确认存在差错。上述期间的差错金额分别为413.67万元、212.53万元和87.93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
【/h/]二是商誉减值测试信息披露不充分。郭盛金控2022年年报未充分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和方法、流动性折现率等关键参数的变化及其确定依据,不符合《会计监管风险警示第8号——商誉减值》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h/]第三,郭盛的财务控制不规范。郭盛金控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提名程序执行不规范,内幕信息登记管理不规范,相关内控制度不完善,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十八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号)的规定
【/h/]江西证监局指出,上述问题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郭盛金融控股采取责令改正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的监管措施。
【/h/]此外,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娥及财务总监吴艳艳、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红银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h/]2022年7月,江西角头率先收购郭盛金融控股的控股权,获得控股权。目前,郭盛金融控股是江西省国有上市企业。一季报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郭盛金控营收约4.24亿元,同比增长3.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301万元,同比减少49.07%。
【/h/]此外,郭盛金融控股公司吸收郭盛证券的事宜没有新的进展。
【/h/]1月30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郭盛金控决定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郭盛证券。合并生效后,郭盛证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郭盛金融控股将更名为“郭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后,郭盛证券原分公司(子公司)将变更为郭盛金控的分公司(子公司)。
【/h/]5月5日,郭盛金融控股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指出,由于郭盛证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郭盛证券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完成公司内部相应的审批程序,尚需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何时获得以及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