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动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便利企业融资优化营商环境
人民网北京1月26日电(记者罗)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举行“金融支持保护市场主体”(第五场)系列新闻发布会。会议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新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发展”为主题。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谢旦在会上表示,人民银行将推进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作为便利企业融资、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谢旦介绍,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标志着我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正式建立。
“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60%左右的资产是应收账款和存货,但金融机构担保的贷款中有60%左右需要不动产担保,动产担保融资不到40%。不匹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机构相对分散,登记查询效率低,影响了动产融资的发展。”谢旦说。
谢旦表示,为解决这一问题,2019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和相关地方政府先后在京、沪、渝、穗开展统一登记试点。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的抵押登记职能委托给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试点有效便利了企业融资,社会各界反响良好。民营和小微企业占新增担保登记业务的95%以上,融资额占80%以上。
在试点基础上,国务院发布《决定》,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推广至全国。《决定》规定了纳入统一登记的担保种类,明确由人民银行制定统一登记制度,征信中心具体承担服务登记工作。同时,《决定》还明确,当事人应当自主登记,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得进行实质审查。
据介绍,《决定》实施后,全国市场主体可享受统一登记的便利。当事人可以7×24小时在线自主注册和查询,简化了注册流程,提高了查询效率,显著降低了成本,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征信中心已正式对外提供统一注册服务。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决定》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动产融资效率,便利小微企业融资,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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