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佣金支付 银保渠道强化“报行合一”
近日,记者从业内获悉,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的通知》,从产品设计和备案、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统筹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方面对“报银一体化”进行了规范。业内人士认为,报账合一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负债质量,促进行业健康稳健发展。
再次重申“报纸和银行的统一”
“报备一体化”是指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发展水平、经验数据和管理能力,充分考虑保单期限、缴费期和退保率假设等因素,科学确定纯风险保费和附加费率水平。
同时,保险公司应当明确附加费率的期限和结构。通过银行代理渠道销售的产品备案时,应在精算报告中明确列出每个缴费期的费率和费率结构。根据《通知》,可用于附加费率的总费用水平包括支付给银行的佣金率、银行保险专员的薪酬激励、培训和客户服务费以及分摊的固定费用,其中应规定佣金率的上限。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这是自2023年8月监管部门相继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和《关于银保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对银保渠道“报银一体化”的再次肯定。
东吴证券非银行分析师胡翔认为,报告和银行业务的整合旨在降低长期债务成本,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从长远来看,“报结一体化”可以促进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和理赔费用控制方面降低成本、加强盈利能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明确总分行职责。
《通知》首次明确了保险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职责。根据《通知》,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银行代理渠道的业务、财务、内控和预算考核机制,确保下属分支机构有效落实“报备一体化”要求;各分行应按照总行要求严格落实“报结一体化”工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鉴于一些保险公司的总部和分支机构在报告和银行业务整合方面的职责不明确,该通知明确了职责。这进一步细化了‘报银一体’的要求,使之落到实处,增强了‘报银一体’的可操作性。"
《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严明财务纪律,细化银行代理渠道费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明确了各类费用科目的具体要求,并根据费用事项的实质和受益人确定专属费用和共同费用,对共同费用应建立成本分担机制。
此外,《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严格规范佣金支付。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记录的产品精算报告执行费用政策,支付给银行代理渠道的佣金不得超过所列佣金率上限,不得以开票费、资料费等名义直接或间接向银行代理渠道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成果,定期对费用假设进行追溯分析。如发现实际费用率高于精算假设或费用结构不合理,应及时调整费用水平或费用结构,确保持续满足“报结合一”要求,必要时先行停用相关产品。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将“报银一体化”实施情况纳入内部审计项目,加大对各部门、各级分支机构的专项审计力度,加强银保业务的财经纪律监管。
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
除了明确保险公司的责任外,《通知》还明确了监管部门、中国保险业协会和中国银行保险公司的责任。
其中,《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开展保险公司专项现场检查,鼓励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发现问题线索,结合非现场监测数据科学精准立案,做到快处、快处、快处。检查重点关注佣金水平超支、费用不实、渠道套利、表外支付等问题。必要时,检查范围扩大到银行。如发现账外暗中收取、输送利益等商业贿赂行为,将按程序及时移交公安、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应从渠道竞争转向服务竞争。王国军建议保险公司在严格遵守监管规则的基础上,科学设计和备案产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提高自身经营水平。国信证券分析师王健认为,从中长期来看,保险公司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实现渠道多元化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