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支持更多外资机构合规参与银行间债市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3月25日通报称,目前共有13家外资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评价扩大债券承销范围,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推动银行间市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支持更多外资机构合规深度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
【/h/]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坚定推进高水平开放更大程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五方面24条措施,具体指出要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境内债券市场业务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参与境内债券承销。
【/h/]交易商协会成立以来,认真履行市场自律组织职责,以市场化理念和机制推动银行间市场持续健康稳健发展,在人民银行指导下创新承销机构分类分级管理机制,为外资金融机构晋升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和主承销商开辟市场化评价路径。2023年,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务院关于金融业扩大高水平开放的一系列政策精神,交易商协会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改革市场评价机制的具体措施,通过定期评价、优化指标体系、优化资质等级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外资承销机构队伍高质量建设。
【/h/]2023年12月4日,交易商协会启动会员申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相关业务市场评价工作。为及时回应市场的热切期待,组织内部力量和市场专家高效推进,于2024年1月18日发布市场评估结果。通过市场评价的27家金融机构中有10家为外资金融机构,其中3家外资银行成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总主承销商;3家外资银行成为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主承销商;4家外资银行成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
【/h/]据交易商协会消息,目前,交易商协会已引进13家外资承销机构,覆盖美国、法国、德国、英国、日本、新西兰及港台地区。其中,一般主承销商5家,特别主承销商3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5家。
【/h/]从实践来看,交易商协会表示,加强外资承销机构建设对推动银行间市场高水平开放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外资金融机构拓展业务范围,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为实体经济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二是通过外资金融机构的全球网络,引入更多境外发行人和投资者,助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三是利用外资金融机构引进国际先进经验,推动银行间市场制度创新,提升银行间市场制度环境的国际化水平。
【/h/]交易商协会表示,下一步,将积极落实《行动方案》要求,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制度框架和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承销业务市场评价,支持更多外资机构合规深度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助力中资现代化建设,促进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共同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