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额达17亿元,多家中介机构因“华信债”暴雷惹官司,是否需要担责?|局外人
【/h/]界面新闻记者|冯赛琪
【/h/]4月3日,上海金融法院官微披露,某农村商业银行近日审理了一起以第三人和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债券发行过程中虚假陈述为由,起诉债券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h/]据悉,本案系银行间债券市场首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该案涉及发行人于2014年至2017年发行公司债券、银行间债券等一系列债券,发行总金额超过400亿元。目前已受理相关案件40余件,诉讼总金额达17亿元。法院表示,此案将择期宣判。
【/h/]界面新闻获悉,本案第三人“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华信),上海华信因多只华信债券违约发行被多家投资机构告上法庭。
【/h/]据上海金融法院消息,原告农村商业银行称,某国际集团在公司治理结构和实际控制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职能和用途、与国有企业的业务关系以及发行债券涉及的金额等方面存在虚假陈述。此外,伪造公司财务数据,虚增合并报表;关联公司和相关交易是欺诈性的,其收入是虚高的。目前,国际集团未按约定支付债券本息,认定被告在涉案债券发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故请求连带赔偿被告全部本息损失。
【/h/]然而,被告及第三人拒绝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本案不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且国际集团实质性合并破产裁定等证据不足以证明本案存在虚假陈述且具有重大意义。被告在债券发行过程中勤勉尽责,原告的损失尚未确定,原告的虚假陈述、原告自身的过错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h/]2019年11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上海华信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信,其严重丧失了法人意志、财产和经营的独立性,上海华信与其控制的中国华信、上海华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存在高度人格混同,此后法院裁定上海华信、中国华信、华信财务等70家企业合并破产,并先后宣告上海等66家企业破产
【/h/]2022年11月,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两份裁定书。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和湖南安仁农村商业银行欺诈发行华鑫债券,中信建投证券和成金田办事处等多家中介机构被诉至法院,要求其对1.2亿元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h/]据界面新闻报道,除了湖南安仁农商银行“踩雷”外,还有6家来自湖南省的农村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了华信的债券,并在债券违约后起诉了华信债券的相关当事人,分别是湖南东安农村商业银行、湖南桃源农村商业银行、湖南涟源农村商业银行、湖南宜章农村商业银行、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和湖南江永农村商业银行。
【/h/]上述农村商业银行的诉讼已于2022年7月在上海金融法院立案。
【/h/]被告的中介机构涉及一家律师事务所、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两家评级机构、三家银行和一家经纪公司,即上海成金田律师事务所、尚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中国程心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渤海银行。湖南安仁农村商业银行也起诉了经纪公司负责人CICC。
【/h/]三家银行均承销了华鑫债券,承销的债券已实质性违约。
【/h/]公开信息显示,17沪华鑫SCP002债券的主承销商为中国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是17上海华鑫MTN00和17上海华鑫MTN002债券的主承销商。渤海银行是17上海华信SCP003和17上海华信SCP005债券的主承销商。
【/h/]2023年6月,因包括本案在内的多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法院表示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类型。为便于案件审理,本院决定将原告中国XX有限公司诉被告尚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成金田律师事务所、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郭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案合并审理(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