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九条”出台后多家券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监管“长牙带刺”促券商归位尽责
【/h/]自《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发布以来,监管部门进一步收紧了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截至目前,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东吴证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华泰证券、国鑫证券、银河证券、华西证券被地方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涉及的违规领域包括再融资保荐、股票质押、场外期权、自营业务合规风险控制等。
【/h/]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吃到罚单
【/h/]新“国九条”发布以来,监管部门进一步收紧了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在强监管态势下,多家券商机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中不乏头部券商。
【/h/]4月12日,中信证券和海通证券双双发布公告称,因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CNNC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同日,CNNC钛白还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泽龙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公司2023年固定收益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h/]4月19日晚,该案被罚“落槌”。CNNC钛白、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同时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证监会拟对所有参与人合计罚款2.35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约7753万元,罚款1.57亿元,约为没收违法所得的两倍。
【/h/]本案参与人包括钛白实际控制人王泽龙、好友洪、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中证”)、中信证券、海通证券、时任钛白董事会秘书韩。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中信建投制定了套利计划,建立了交易结构,并为和洪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份提供了杠杆财务支持。中信证券明知客户融券的目的是增加套利,与其合作提供融券服务;海通证券根据中信证券的报价指令以自己的名义认购了CNNC钛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客观上帮助中信证券及其客户获得了股票收益,实现了固定套利行为。
【/h/]从处罚情况来看,罚款金额最高为1.33亿元,洪罚款2119万元,中信证券罚款4650万元,中信证券罚款约2516万元,海通证券罚款约776万元,韩罚款77.5万元。
【/h/]此前,东吴证券也发布公告称,因怀疑国美通讯和馨子药业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中存在不勤勉尽责行为,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公告显示,东吴证券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内容显示,“2024年4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你公司涉嫌在国美电器和馨子药业保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中未勤勉尽责,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东吴证券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正常。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建议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多家券商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h/]4月19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因该机构存在部分自营业务合规和风险控制不到位、部分客户管理监督不到位、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后续投资业务内控不完善等四个问题,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h/]同日,深圳证监局发布监管公告直指国信证券,称其合规内控存在诸多问题,包括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个别标的黑名单管理不到位、部分纾困资管产品用于纾困的资金投入不足、私募子公司管理不到位、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产品逃避监管提供便利等。为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h/]此前,北京证监局对银河证券开出“罚单”。北京证监局公告显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场外期权和股票质押业务不审慎,未对员工及其配偶和利害关系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控,反映出公司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银河证券当时负责上述业务的高级经理罗黎明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h/]4月12日晚间,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称,拟对华西证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因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华西证券4名保代被处罚,其中2人被采取为不适当人选,另外2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江苏证监局指出,经查,华西证券涉嫌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实务中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业务存在虚假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涉嫌不到位。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拟暂停华西证券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
【/h/]监督中介机构责任持续压实。
【/h/]从新“国九条”的内容来看,包括严控发行上市、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等九个部分。,其中提到“严格控制发行上市”和“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
【/h/]具体来看,为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新“国九条”指出要进一步夯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坚持“申报即责任”原则,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在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方面,新“国九条”还指出,完善衍生品、融资融券等重点业务监管制度。
【/h/]“本次修订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从优化发展理念、加强投资者保护、完善内控治理、完善信息披露等方面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目的是通过加强监管,督促上市证券公司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和‘领头羊’。”证监会证券基金监管部主任沈冰在日前举行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h/]3月15日,证监会还发布了《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四个“两强两严”政策文件。其中提出了严把上市公司质量申报关、压实中介机构把关责任、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衔接、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等八项措施。
【/h/]事实上,从近期监管动向来看,新“国九条”下的穿透式强监管对包括发行上市、融资融券在内的多个领域进行了监管。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证券行业而言,“看门人”的责任和“价值发现”的能力将不断夯实,这将倒逼经纪业务的逻辑、规范和能力不断优化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