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一督到底”原则!拟IPO企业信披不准确,发行人、海通证券等集体遭罚
【/h/]界面新闻记者|孙艺珍
【/h/]5月8日,上交所接连开出4张罚单,发行人科莱特、荣成会计师事务所、海通证券、两个宝代被罚。
【/h/]2023年6月15日,上交所受理了大连科立德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
【/h/]海通证券是科力德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界面新闻查询发现,因海通证券主动申请撤回IPO项目,上交所于今年2月终止了对Collide的IPO审核。
【/h/]上交所发现发行人科力德在申请上市过程中存在科技属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R&D人员数量和R&D投资金额披露不准确、成本核算准确性说明不充分等违规行为,相关信息与申报文件披露不一致。
【/h/]对于R&D投资的披露,上交所现场监管人员发现,33名专职R&D人员参加非R&D活动的工资未按工作时间分配,全部计入R&D费用,涉及金额805.36万元。此外,还存在ERP系统账面R&D收购数据与原始纸质文件不匹配、发行人R&D收购与其实际需求不匹配等违规行为。
【/h/]值得一提的是,4月30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现场督导》,明确了“一督到底”原则。
【/h/]上交所指出,针对部分监管人员在实践中“带病闯关”,在上交所下发现场监管通知书后随意撤回保荐的情况,《现场监管指引》明确,发行人撤回申请或保荐人撤回保荐不影响监管工作的实施,也不影响上交所对监管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理。
【/h/]此外,上交所对海通证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通报批评。上交所现场监管发现,海通证券作为科力德的保荐机构,在保荐核查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科技指标相关信息,未充分核查R&D出资金额的准确性。
【/h/]上交所强调海通证券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将检查海通证券自查整改情况。
【/h/]“海通证券因首发上市保荐业务未能履行职责。2023年6月15日和2024年1月29日被交易所采取监管警示和监管谈话,并向交易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但其未能举一反三,未能进行有效整改。”上交所指出,在对科力德项目的现场督导中,仍发现海通证券在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核心意见落实不到位、质量控制部门现场核查有效性不足等问题。
【/h/]上交所还对荣成锁及三名注册会计师发出监管警示。上交所指出,在科力德IPO项目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申请科力德科创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会计师,以及由容诚指定的发行人项目签字会计师栾、宗志勋、程维未充分检查费用和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h/]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13日,因海通证券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技股份2023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海通证券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