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金协会:不得针对大学生、老年人等实施精准网络贷款营销
界面新闻记者|苗一伟
界面新闻编辑|江一曼
在互联网平台纷纷涉足网贷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无证驾驶”网贷产品浑水摸鱼,扰乱了网贷市场。
7月1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贷款网络营销活动的倡议》。中国互金协会在倡议中表示,近年来,大量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贷款网络营销活动,提高了信贷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促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但在客户适宜性管理、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中国互金协会主张,首先,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要求,践行责任金融理念,向适当的借款人介绍各类贷款产品,不得对大学生、老年人等信用脆弱人群实施精准营销。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遵守技术服务规范,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帮助合作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得非法获取或者使用合作金融机构的客户信息、业务数据和个人信息。
其次,在机构合作方面,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提前核实金融机构的借贷业务资质,建立业务行为监控机制,发现非法金融活动或非法金融业务,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线索移交国资主管部门。
同时,金融机构应建立预评价机制,按照资质与责任相匹配的原则,从电信业务资质、业务运营、技术实力、服务质量、业务合规、信誉等方面对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评价。合作期间,金融机构应持续跟踪评估,及时识别、防范和处置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违法违规、违约、经营失败和重大负面舆情引发的风险。
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管理规定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约定委托范围、各方权利和责任、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安全、委托事项变更和终止安排、违约责任等内容。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干预或变相干预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资金划拨等贷款核心环节。开展贷款网络营销,应确保金融机构和贷款产品的品牌独立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品牌,并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名称或相关标识,避免在金融消费者中造成品牌混淆。
此外,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破坏公平竞争,不得从事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安全措施,确保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丢失。
再次,在产品营销方面,中国互金协会主张贷款的网络营销不得影响用户对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正常使用。以弹出页面等形式营销。,应明确标注关闭标志,确保可以一键关闭。如果通过自动决策进行营销,还应该提供不是针对用户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其他金融产品的搭售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用户,不得强制搭售,不得将搭售选项设定为默示同意。不得欺骗或误导用户点击贷款营销内容或链接。您不得将贷款申请选项设置为默认同意。
中国互金协会倡导网贷产品应通过直播、自媒体账号、互联网群等网络渠道进行营销,营销人员应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具备相关金融从业资格;鼓励以上下区间形式展示贷款实际年利率区间,不宜表述“利率低至某一值”引起客户误解;鼓励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向协会备案APP等移动互联网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