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26亿元!原葫芦岛银行董事长、行长虚构资管计划,供股东肆意挥霍|局外人
界面新闻记者|曾凌俊
一纸文件揭开了葫芦岛银行前高管与股东合谋挪用巨额资金案。
根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信息,2020年8月,葫芦岛银行原书记、行长与段、周某龙合谋,以化解不良资产为由,虚构资产管理计划,挪用银行资金高达26亿元,供段挥霍。随后,周某龙与项商定,将18亿元非法兑换成外币,转入段控制的香港公司账户。
勾结股东挪用26亿元。
判决书显示,段是葫芦岛银行的股东。
2016年12月,葫芦岛银行向2家法人股东定向增资,引入大连中盈控股集团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段是大连中盈控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入股后获得董事会席位。
2017年,大连中盈控股集团两次更名,分别为辽宁中盈控股集团和中盈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段。
最新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中盈控股集团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持股18.4%。该行已连续三年未披露年报,因此不清楚中盈控股集团是否仍持有该行股份。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8月,葫芦岛银行原书记李玉林伙同葫芦岛银行行长、段、周某龙以化解银行不良资产为由,编造标准化投资资产管理计划,挪用银行资金共计26亿元,供段挥霍使用。
2020年9月,周某龙与项某(另案处理)等人商定,将18亿余元人民币非法兑换成外币,转入段控制的香港公司账户。
2020年9月至10月,项某伙同等人,由项某组织指挥。一些人负责清点和检查资金,另一些人负责汇款。在虚拟货币交易微信群里,他们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虚拟货币。之后,收购的虚拟货币通过境外虚拟货币购买者在境外出售并兑换成美元,汇入段在香港的银行账户。
法院认为,陈某伙同他人,在明知他人资金来自银行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帮助其兑换成虚拟货币并转移至境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洗钱罪,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最终,法院认定陈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银行的高级管理层参与其中。
本案中,葫芦岛银行原书记李玉林和行长李晓东参与了此事。
2020年8月,葫芦岛银行原行长王雪玲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这是王雪玲第二次卸任世行行长。王雪玲于2002年9月至2005年4月担任葫芦岛商业银行副行长,后升任该行行长。后来,他在2007年因涉及6.1亿元“挪用资金购买国债”的大案而被免职。2017年,王雪玲再次被聘为该行行长。
王雪玲被调查后,该行书记李玉林主持葫芦岛银行全面工作,当选为葫芦岛银行新任董事长,任命李晓东为代理行长。
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李玉林先后在中国银行、青岛如意商业保理和大连银行工作。2020年初出任葫芦岛银行董秘,并当选董事长。李晓东早年在建行工作,后成为葫芦岛银行的一员、副行长。
该行连续三年未披露年报,真实经营情况不为外界所知。2020年,葫芦岛银行营业收入9.8亿元,同比下降60.96%,亏损2.78亿元。资产质量方面,财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葫芦岛银行不良贷款率高达13.89%,拨备覆盖率仅为32.39%。
2021年7月,葫芦岛银行遭遇信用评级下调。在对葫芦岛银行的跟踪评级报告中,联合资信提到,该行债务稳定性差,信贷业务集中度高,信贷资产质量明显下降,贷款拨备不足,亏损,急需补充资本,投资资产部分违约且未计提,可能对其业务发展和信用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据了解,葫芦岛银行前身为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1年9月,前身为葫芦岛市信用合作中心。2010年3月,原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更名为葫芦岛银行。
2022年4月,辽宁省发行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135亿元,其中30亿元通过辽宁金控注入葫芦岛银行,补充该行资本。根据项目实施计划,2021-2023年是该行的三年改革期。
但是,这个计划在2023年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辽宁省财政厅将专项债务资金借给地方财政局,再由地方财政局委托辽宁金控入股葫芦岛银行。
华泰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张继强认为,专项债券支持的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效果明显。专项债券的支持可以促进大型城商行的兼并重组,化解风险,提高区域内资源的杠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