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19条”又一具体举措正式实施,北交所启动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
界面新闻记者|陈静
12月1日,北交所发布关于开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的通知。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即日起,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启动备案、簿记等公司债券(含公司债券)承销业务。
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发行的公司债券应采取集中方式进行,场所不强制。承销机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均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使用我行簿记系统。此外,参与簿记建档的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视为其本人的认购订单。承销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认可的投资者符合北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
10月23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启动企业债券(含公司债券)受理审核工作。
10月2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公司债券(含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发行与承销、上市、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五项相关业务规则。同时,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了12个指引和4个指引。
根据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与沪深交易所不同,北交所将推出除公开发行以外的各类公司债。
可发行的债券包括短期公司债、可再生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绿色公司债、低碳转型公司债、科技创新公司债、乡村振兴公司债、“一带一路”公司债、救助公司债、中小企业扶持债券等。
从募集资金的用途来看,公司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支持的重大项目。其中,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超过30%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同时,企业债券为项目募集的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资金缺口。
承销方面,根据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交完整的发行备案文件后,北交所将在2个交易日内完成备案工作。知名成熟发行人发行优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北交所将在10个交易日内完成备案工作。
在交易方面,债券参与者制度、做市商制度、债券交易的一般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与沪深交易所的安排整体一致。
同时,为方便机构投资者参与北交所债券市场,北交所简化了审核程序。北交所债券参与者的相关要求与交易所市场债券参与者的标准基本一致。对于之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申请人,北京证券交易所将简化流程。同时,不再审核沪深两市的合格投资者。
值得注意的是,为降低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成本,增强市场吸引力,北交所将暂免债券交易相关费用,涉及债券手续费、营销单元费等相关费用。
北交所相关负责人此前指出,后续北交所将继续完善公司债发行方式,继续围绕进一步丰富产品体系开展多元化产品研究,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据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推出的信用债业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被称为“北京证券交易所深改19条”),全面推进北京证券交易所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所功能,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9月15日,北交所就公司债相关条款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表示,北交所新增信用债意味着将增加系统性债券产品的供给。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梦表示,这为在北交所上市的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同时回应了企业当前的需求,提供了资金支持,进而促进了经济发展。对于北交所来说,进一步完善了资本市场的机制,使北交所的结构和功能更加完善,融资功能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