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惠及更多人群
去年11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计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颁布至今已有一年。
一年来,个人养老金制度稳步推进,开局良好,为其稳健而深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开户数快速增长。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此前披露的数据,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36个领先城市(地区)养老金个人账户开户数为4030万,较2022年底增长106%。
第二,个人养老金产品继续拓展。根据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披露的数据,截至今年11月6日,个人养老金产品共有741款,其中储蓄465款,基金162款,保险95款,理财19款。不同类型的产品更好地满足了参与者的差异化投资需求。
三是配套体系不断完善。一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相关文件,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和中国证监会也发布了多个文件,明确了不同金融机构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准入门槛和产品规则。许多配套制度促进了个人养老金市场的稳步发展。
当然,在肯定个人养老金制度一年来诸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市场对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仍有诸多期待。笔者认为,未来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让好的制度惠及更多人。
首先,进一步提升税收优惠。根据《实施办法》,现行税收优惠制度对中低收入者的吸引力相对较小。税收优惠是个人购买养老金的重要原因之一。适当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扩大税收优惠覆盖面,有利于激发不同收入人群的参与热情。未来可以考虑进一步降低低收入者的纳税比例,对低收入者进行财政补贴。
其次,要努力提高投资产品的收益率。预期收益率一直是吸引投资者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个人养老金产品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收益率优势并不明显,难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例如,截至今年11月3日,在100多只个人养老基金产品中,只有7只产品自成立以来取得了正收益。
再者,参与者的投资难度进一步降低。目前,参与者投资个人养老金普遍面临多重困难:一是看不懂一些结构相对复杂的产品;二是不知道如何搭配购买;三是个别银行代销产品较少,可选范围较窄。因此,监管机构仍需引导金融机构不断优化服务,构建涵盖政策宣传、开户指导、存款、报税协助、产品购买和投后服务的全链条服务,推出更多易于理解和操作的产品。
最后,提供流动性支持。除了安全性和收益性,流动性也是投资者购买养老产品的重要决策依据。而个人养老金的参与者只有达到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年龄才能领取,资金的长期锁定让很多人望而却步。未来监管部门仍需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流动性支持,让参与者在急需用钱的时候获得流动性。例如,他们可以在产品中添加保单贷款和金融股份转让等功能,以增强流动性。
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它的发展和成熟不可能一蹴而就。笔者相信,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各类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优化,个人养老金制度将为我国第三支柱的发展壮大做出越来越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