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交易中心霍颖励:推动绿色债券标准与国际接轨,加快建立转型金融政策框架|两会前瞻⑭
【/h/]界面新闻记者|冯赛琪
【/h/]一年两会。3月4日下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
【/h/]作为今年CPPCC的委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秘书长霍英利提交了一份与发展绿色金融相关的提案。
【/h/]她表示,* *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要强化优质服务做好五大文章,对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h/]据介绍,截至2023年底,外汇交易中心已率先公布7份债券清单,银行间市场认证CGT绿色债券共计259只,规模2940亿元。该项目以可再生能源和清洁交通项目为重点,包括风力发电、城乡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和水力发电。
【/h/]但也要看到,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绿色金融标准不统一、可持续信息披露不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到位、过渡性金融框架有待建立等。
【/h/]针对上述问题,霍英利提出了五点建议。
【/h/]首先,建议统一绿色金融标准。
【/h/]在国内,中国的绿色债券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与国际主流绿色债券标准基本保持一致,但绿色信贷的标准有所不同。中国人民银行绿色贷款专项统计系统仅涵盖表内信贷,而国家金融监管局绿色融资统计系统涵盖表内和表外社会融资。
【/h/]此外,国内绿色信贷标准与国际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国际绿色信贷一般基于“赤道原则”,该原则对绿色产业有更严格的定义,而中国对绿色项目识别、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的要求较低,中国只有9家银行采用“赤道原则”。
【/h/]对此,霍英利建议,应制定统一的绿色贷款标准,整合现有的绿色项目选择模型。逐步扩大金融机构采用赤道原则的范围,根据环境影响程度对项目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实施不同的融资支持措施。我们将继续推动《共同分类目录》标准的实施,并建议在银行间市场绿色债券按标准标注的基础上扩大标注范围,推动绿色债券标准与国际接轨,从而有助于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h/]二是建议完善可持续信息披露机制。
【/h/]目前,国际社会已基本实现可持续信息披露从多种标准向单一标准的整合,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的整合。我国对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提出了信息披露要求,但仍存在管理责任不明确、披露主体范围小、披露内容单一、披露格式不统一等问题。
【/h/]她建议加强可持续信息披露建设,统一披露标准并积极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信息披露标准的实施,扩大强制披露的主体和范围。充分发挥现有金融基础设施作用,充分利用科技赋能,对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提出规范统一的数字化要求,夯实信息披露数字化基础。加强可持续信息披露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完善,增强国际规则包容性和兼容性。
【/h/]第三,丰富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有助于满足市场主体的多元化需求。2023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减少,绿色债券流动性不足。
【/h/]霍英利建议,鼓励境内外发行人按照共同分类目录发行绿色债券,不断提升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全球影响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供给,提高绿色债券流动性。考虑到银行间市场的开放和绿色债券的发展,建议监管部门允许在银行间市场推出绿色债券ETF产品。一方面,债券ETF是成熟的国际投资产品,海外机构接受度较高,可以吸引更多海外机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另一方面,发行绿色债券ETF可以充分利用指数化投资风险分散、透明度高、投资成本低等优势,有利于降低绿色债券的投资成本和难度,促进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h/]四是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具体为: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出台进一步加强绿色低碳发展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继续实施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增加规模,并适当扩大金融机构范围和支持领域;加大对投资者的激励力度,如将绿色债务资金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的考核范围,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活动,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的专业优势,引导更多资金流向绿色金融领域。
【/h/]第五,加快建立过渡性金融政策框架。目前我国过渡金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政策仅在部分地区出台,国家过渡金融标准尚待建立。霍英利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转型金融标准,明确转型金融支持的行业或项目的认定标准、转型资金的使用、转型路径、转型所需时间、信息披露、效果评估等,为碳密集型行业的低碳转型活动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