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超736万元,喀什农商银行原董事长被判六年|局外人
【/h/]界面新闻记者|安贞
【/h/]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判决书,披露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田晓东从新三板退市的内幕。
【/h/]根据裁判文书公布的简历信息,被告人田晓东早年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2004年9月进入新疆农村信用社系统工作。2009年3月至2013年6月,田晓东担任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副总经理,喀什农村信用社委员会委员、书记、主席。2014年7月至2021年9月,田晓东任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总经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委员会委员、书记、董事长。
【/h/]2021年9月卸任喀什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后,田晓东于当年年底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留置,次年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
【/h/]法院认定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用于个人开支近77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36万余元,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h/]判决书显示,2005年7月至2020年5月,利用职务便利,为杨等27名私营企业主在贷款审批、购买房产、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36.25万元。
【/h/]田晓东利用担任喀什农商银行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安排喀什农商银行计划财务部经理通过虚开业务发票的方式骗取公款750120元。用于退还喀什农商银行报销的学费56.8万元及支付发票费用,其余部分由其个人挥霍。
【/h/]此外,2005年7月至2020年5月,田晓东利用职务便利,为杨某某等27名私营企业主在贷款审批、工程承揽、房地产销售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玉石挂件、现金等财物共计人民币736.2529万元。案发前,被告人田晓东为逃避组织调查,收受贿赂共计365.0444万元。
【/h/]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显示,2021年12月12日,被告人田晓东接受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时,主动交代了贪污受贿事实。归案后向自治区监察委员会退缴赃款3474.2802万元,31件物品价值149.2031万元。
【/h/]一审法院认为,田晓东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用于个人开支76.78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田晓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736.247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h/]调查期间,田晓东投案自首,自愿认罪,退缴大部分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田某犯贪污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5万元。
【/h/]今年2月,喀什农商银行正式从新三板摘牌。此前,该行作为喀什地区农信系统12家银行之一,被纳入喀什地区农信系统深化改革并申请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