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约反而让应届生赔1万?华润银行对外否认,律师称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界面新闻记者|曾凌俊
界面新闻编辑|周
关于“华润银行违约导致应届毕业生赔付一万元”的话题已经牢牢占据热搜榜多日。
网传截图显示,一名自称应届毕业生的网友称,通过校招签下了华润银行总行的管理培训,HR当时承诺应届毕业生在分行轮岗三个月后返回总行,直接在总行定岗。然而不久后他就接到了HR的电话,说培训计划有变。新方案要求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前台工作两年,根据业绩回到总公司定岗,并不能保证能回到总公司定岗。
举报者称方案变更无协商空,不接受毁约应届毕业生向华润银行支付1万元“违约金”后才能解约。
针对上述“银行违约,应届毕业生却损失一万元”的传言,界面新闻记者未能联系到华润银行置评。
但银行方面曾回复称,对于近期网络传播有关我行管理层培训项目变更的相关信息,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对相关信息反馈内容进行核实。
“经核查,在校园招聘及人才培养方案公示过程中,由于轮岗方案的不断优化调整,该行相关人员确实存在表述不清、信息传递不准确的问题。目前,我行已与现任管培生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解释,取得了理解。关于大家关心的违约金问题,三方协议确实有相关规定,但我行并没有因为网络传输方案的调整而要求违约金。”银行说。
有银行业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一般来说,管培生的招聘要求比较高,大部分银行都会让管培生去分行、支行锻炼一段时间,然后再回到总行。“但现在银行总行的岗位越来越少,很多管培生只能留在分行,和预期相差很大。”
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一位银行人士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总行的管培生在分行会有两年左右的轮岗,不出意外的话会调回总行。”
康德智库专家、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崔迎春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网上消息属实,应届毕业生通过校招签约银行总行管理培训,银行已向应届毕业生发出offer。如果应届毕业生也确认了这一点,双方达成共识。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银行变更承诺的实质性内容,对应届毕业生就业造成不利影响。这种行为本身就违背了诚信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协商的;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h/]据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崔迎春表示,从披露的内容来看,应届毕业生不存在违约行为,银行要求应届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相反,如果网上消息属实,银行在发出聘书前未能充分考虑自身规划和岗位要求,导致对应届毕业生失去合理信任,可能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华润银行前身为珠海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6年12月,是一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2010年1月,华润有限公司与珠海市政府成功实施珠海商业银行战略重组,完成更名。目前,本行主要股东为华润集团、南方电网、中国电子、珠海法华集团及深圳市南山区国资委控股企业。
2019年和2023年,华润银行分别完成两次增资扩股,先后引入深圳国企深圳汇通投资、南方电网旗下的南方电网资本和中国电科集团旗下的深圳中电等股东。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华润集团并未参与华润银行的增资。本次增资募集资金80亿元,仅完成预期最大增资计划的46%。本轮增资后,华润集团持股比例由70.28%降至49.77%,仍为本行第一大股东。
截至2023年末,华润银行实现营业收入68.00亿元,同比增长4.26%;但净利润为14.02亿元,较上年减少6.01亿元,降幅为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