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三家国有大行宣布2600亿元TLAC发行计划
【/h/]界面新闻记者|安贞
【/h/]近期,多家大型国有银行发行了TLAC(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以下简称“TLAC债”)。
【/h/]2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为满足TLAC标准的要求,工商银行董事会决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24个月内,在境内市场发行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的TLAC债券。
【/h/]1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称,拟分批次发行总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非资本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充实该行总损失吸收能力,期限不低于一年。
【/h/]1月26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同意TLAC发债计划,分批次发行具有总损失吸收能力的减记型非资本债务工具,发行规模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中国首家宣布TLAC债券发行计划的系统重要性银行。
【/h/]据市场分析,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需要满足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监管要求。目前,三家国有银行已计划发行TLAC债券,总规模为2600亿元。考虑到2023年11月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上有五家国有银行,除上述三家银行外,预计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未来也将发行TLAC债券。
【/h/]界面新闻注意到,2月3日,中国建设银行公告称,董事会同意集团金融债券年度发行计划的议案,但具体议案细节将在股东大会材料中披露。
【/h/]2023年11月,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发布。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从2022年的第一档上升到第二档,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与2022年保持一致,为第二档。交通银行首次入选。
【/h/]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为防范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风险,维护全球金融体系稳定,金融稳定委员会提出金融机构应采取“纾困”方式应对危机。
【/h/]2015年,金融稳定委员会发布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规定》,要求入选银行除满足最低监管资本要求外,还应满足最低外部TLAC要求。
【/h/]TLAC合格工具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和非资本TLAC债务工具。商业银行的资本可分为三类: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其中普通股和可转债是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主流工具;优先股和永续债是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混合资本债券和二级资本债券是补充二级资本的工具。换句话说,发行TLAC债券将为银行提供一种新的融资工具。
【/h/]根据《TLAC协议》条款,自2015年底以来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无论现行监管缓冲资本要求如何,自2019年起,其风险加权比率和外部损失吸收总能力杠杆率应分别为16%和6%;从2022年起,将分别达到18%和6.75%。
【/h/]新兴市场国家TLAC条款达到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标准的时间推迟了6年,分别延长至2025年和2028年。作为目前唯一入围G-SIBs的新兴市场国家,中国G-SIBs即将面临TLAC协议第一阶段的评估要求。此外,交通银行于2023年首次入选G-SIBs,需要在2027年初满足TLAC第一阶段的要求。
【/h/]光大证券首席金融分析师王亦丰分析,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工行、中行、农行和建行的TLAC风险加权比率分别为14.8%、13.3%、12.6%和13.6%,与16%的合规要求存在潜在差距。
【/h/]据市场分析,TLAC的落地将确保大型银行巩固服务实体经济的损失吸收基础并刺激更大规模的信贷供应,同时不会大幅增加债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