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市场实质是骗、内幕交易实质是偷。”证监会重磅回应加大打击证券违法行为等话题
【/h/]界面新闻记者|张
【/h/]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召开龙年首场线下新闻发布会,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就IPO是否已过十年调查、如何加大对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和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h/]中国证监会首席检察官、稽查局局长李明,首席风险官、发行部主任严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高丽主持。
【/h/]关于“IPO已被调查十年”的市场传闻。严表示,目前,没有安排对IPO进行长达10年的检查。这一说法的出现反映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质量的担忧。
【/h/]他指出,防范和打击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中国证监会系统坚持投资者导向原则,严格审核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侵害投资者利益的地狱付,利用监管的威慑力,防止企业“带病闯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h/]“企业上市后,财务真实性仍是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严指出,证监会系统将采用定期报告监管、现场检查等手段循环筛选高风险可疑公司。一旦发现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行为并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无论是在审上市公司还是已上市公司,无论何时上市,都将受到证监会持续严格的监管。”他进一步指出。
【/h/]“未来将大幅提高上市公司现场检查比例,持续加强全链条检查,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行为,通过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回应投资者关切。”阎对说道。
【/h/]“操纵市场的本质是欺骗,内幕交易的本质是窃取。”中国证监会首席巡视员、稽查局局长李明表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会破坏以价值投资为导向的市场生态,助长打探消息、投机炒作的不良风气,形成脱离基本面的“投机炒作”不良现象。
【/h/]对此,证监会将通过全方位监测、大数据碰撞、多渠道采集、智能分析等多维度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甄别体系,精准识别并严厉打击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行为。
【/h/]具体来说,一方面,将重点惩治重点少数群体。一些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董利用职务之便偷窥“底牌”、控制信息披露、安排股评、囤积股票、反推先卖等行为必须受到严厉惩处。证监会将通过打击处罚、核查追缴、限期整改、移送公安等方式打好“组合拳”,让敢于挑战法律的关键少数“人财空”。
【/h/]另一方面,密切关注新的违法案件。及时打击利用新产品、新技术从事违法活动,消除监管盲区。中国证监会表示,近期出现了一些利用场外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放大操纵收益、利用远程控制软件隐藏交易痕迹操纵市场的团伙,已对此进行了严格调查。证监会已配合公安机关完成收网工作,未来将推动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h/]针对如何进一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李明表示,近年来证监会运用大数据比对也取得了不少成果,将紧盯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不良行为,防止造假者“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h/]他表示,同时,证监会注重监管执法全过程,把好“入口关”,坚持“申报即责任”;畅通“出口端”,坚决清理出重大违法企业。同时,对于证券服务中介机构,证监会将坚持“一案双查”,督促警示“看门人”回归岗位、履职尽责。
【/h/]此外,证监会将继续投入更多人力物力,通过大数据比对、年报审核、重大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置等多种渠道有效识别造假线索,“多措并举”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h/]“从执法周期来看,目前仍处于新旧证券法的交替适用期。”李明表示,随着新证券法实施前案件的逐步办理,适用新证券法的后续处罚将越来越严厉,违法成本只会增加。
【/h/]他还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法治原则,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丰富处罚手段和方式,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失信惩戒、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行政措施,用好集体诉讼、配套诉讼和刑事手段,对违法行为人形成叠加打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