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机制,面临哪些困境
【/h/]居民医保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制度安排,农民构成了居民医保的主要参保群体。这一制度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我国居民医保采用“财政补贴+个人缴费”的筹资模式。在个人缴费标准连年上涨、居民缴费积极性下降甚至不再参保的情况下,亟需全面分析现行按人头等额定额缴纳医保费用的筹资政策及其不利影响,寻求更合理的政策设计和实践路径。
【/h/]居民医保的实践表明,现行的个人筹资机制违背了医保筹资的公平原则,导致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农民的缴费负担日益加重,加剧了医保的逆向调节,也引发了“短板效应”,造成了部分群体缴费压力大而整体筹资水平不高的矛盾局面。
【/h/]因此,改革现行筹资标准确定方法和年度调整方法势在必行。合理的定位应该是综合考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个人或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实现筹资目标。
1。选题的研究背景和价值
【/h/]在中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居民医保因覆盖约10亿人口而占据主导地位,而居民医保的主要参与者是农村居民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因此,这一制度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
【/h/]居民医保采取“财政补贴加个人缴费”的筹资模式。由于财政补贴使用公共资源,个人缴费直接关系到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缴费标准的调整往往引起广泛关注,并实际上对居民参保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处于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的核心地位。
【/h/]近年来,随着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不断提高,部分群体特别是收入较低的农民缴费压力较大,缴费积极性下降,基层征费困难。现行个人筹资方式对居民医保制度的负面影响正在显著扩大。
【/h/]学者们关注了我国医保制度中的医保公平这一核心问题,但对影响医保公平的源头即筹资机制关注不够。一些学者关注我国居民医保筹资中存在的筹资负担不公平、筹资结构不均衡、缺乏科学调整机制等问题,也有少数学者关注居民医保定额和配套筹资方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
【/h/]尽管对居民医保筹资现存问题的讨论非常广泛,但对这些问题根源的探讨仍不充分,大多停留在感性认识的层面,缺乏深入分析和症结解剖,对可行的实践路径的探讨也很少。
【/h/]根据2020年2月《中共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目标,到2030年全面建立医疗保障制度,剩余时间不到7年。寻找居民个人医保的新出路,进而推动关系10亿人健康福祉的居民医保制度真正走向成熟和定型,已经十分紧迫。
二。主要内容和边际贡献
【/h/]基于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政策形成的动因和逻辑,分析了该政策的现实困境和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而提出了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政策的优化路径。
【/h/](1)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政策形成的原因及现实效应。现行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政策始于2003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民疾病负担重等突出社会问题、现实条件制约和主管部门推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个人低水平定额支付筹资政策出台并深刻影响了后续政策的发展轨迹。固定筹资机制一直延续至今,筹资标准连年提高。随着政策覆盖面的扩大和实际覆盖群体的分化,不同收入群体的融资负担存在差异。
【/h/](2)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政策实践中的现实困境。均等固定的个人支付方式本身就违背了“按能力筹资”的公平原则,导致高低收入群体支付负担差距拉大,放大了医疗服务利用不平等带来的医保待遇差异,加剧了医保的逆向调节。同时引发了“短板效应”,造成了部分群体缴费压力与整体筹资水平偏低之间的矛盾,削弱了制度的可持续性。
【/h/](3)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政策的改革思路和实施方案。为解决居民医保个人筹资困境,促进医保公平可持续发展,改革按人头缴纳等额固定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筹资方式,代之以与参保人或其家庭收入挂钩的比例筹资方式势在必行。
推进改革需要综合考虑现实条件和各种因素。由于居民显性收入和隐性收入并存,不完全具备准确核实居民个人或家庭收入状况的条件。应分步推进居民医保筹资方式改革,逐步调整筹资标准确定方式,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h/]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
【/h/]首先,本文在分析政策成因和实践效果的基础上,阐述了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政策的来龙去脉,明确了现行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政策的历史根源。
【/h/]第二,关注个人筹资模式本身,从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等角度更深入、更全面地论证当前个人筹资模式的不利影响和改革的必要性,揭示居民医保筹资面临现实困境的根源。
【/h/]再次,综合考虑社会保险的内在要求、国外实践和国内现实条件,对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模式改革提出了相对合理可行的思路和切实可行的方案。
三。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h/]本文的主要结论是,当前居民医疗保险的困境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个人筹资方式违反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客观规律。现行的个人筹资机制违背了医保筹资的公平原则,导致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农民的缴费负担日益加重,加剧了医保的逆向调节,也引发了“短板效应”,造成了部分群体缴费压力大而总体筹资水平不高的矛盾局面。
【/h/]与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收入挂钩的比例筹资方法是采用社会医疗保险模式的国家个人筹资的普遍原则,可以改善筹资不公平和可持续性弱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改革按人头缴纳等额固定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筹资方式,代之以与参保人或其家庭收入挂钩的比例筹资方式。
【/h/]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h/]一是调整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确定方式。具体如下:(1)改变目前确定筹资标准的方法,分步推进改革;制定合理的收入核算方法,为实现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按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提供科学依据;与政府补贴改革挂钩。
【/h/]二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具体如下:明确制度覆盖范围,实施强制保险;完善税收制度,加强信息共享;优化医保目录和支付方式,不断提高医保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