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千亿富豪遭举报,600亿龙头麻烦缠身
从民事纠纷到刑事诉讼,和盛硅业(603260。SH),一家市值600亿的上市公司,最近又有新麻烦了。
11月13日上午,方洪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一案(以下简称“方洪成案”)在平湖市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来源:浙江法院网
此前,11月12日,在方洪成案开庭前夕,一篇名为《实名举报浙江亿万富翁罗:以上市公司搬迁威胁市领导干预司法》的文章引发广泛关注。文章称,硅业董事长罗操纵并诬陷方洪成入狱,文章作者为方洪成妻子孙立臣。
随后,硅业发布《关于媒体相关报道的澄清公告》称,“注意到有媒体报道,公司原总经理方宏成家属称,公司董事长罗威胁市领导干预司法,通过搬迁上市公司陷害方宏成。”
同日,上交所披露了一份关于和盛硅业媒体报道的监管函,涉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首先,延长庭前会议导致审判延期。
11月13日上午,时代财经来到平湖市人民法院。
图片来源:时代财经
“方洪成案”在平湖市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9时30分,时代财经作为旁听人员进入庭审现场,等待庭审。五分钟后,他被告知:“上午召开庭前会议,不对外公开,下午召开正式公开听证会。同时,旁听人员需要凭借‘旁听证’进入会场,法院已经将旁听证交给了当事人家属。如果他们不持有它,他们不能进入。”
由于此案社会关注度较高,开庭当天上午就有法律界人士、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前往探访,但因庭前会议未结束,未能进入法庭。
现场另一名律师透露,庭审“只给了16次旁听证”。
由于案情复杂,未能如期完成庭前会议,原定于11月13日下午的公开审理因此延期。
时代财经了解到,方洪成案涉及两个被告,分别是方洪成和他的哥哥方洪兴,原告是检方。
此前,据和盛硅业公告,2022年11月18日,公司从公安机关获悉,原总经理方洪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1月13日下午,庭前会议继续。休庭期间,被告律师和方洪成、方洪兴的亲属在法院门口与被告短暂见面。
11月13日庭前会议外来源:时代财经摄
第二,股权之争还在审核中。
公开资料显示,和盛硅业于2017年在上交所上市。是中国硅基新材料产业中业务链条最完整、协同效应最强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硅和有机硅产品。
方宏成于2009年10月加入和盛硅业,历任副厂长、总经理、董事。2018年12月,他从和盛硅业辞职。
孙立臣称,2018年12月,方鸿程从硅业辞职后,董事长罗拒绝支付方鸿程上市前已签署的公司股权,方鸿程不得不通过民事诉讼起诉维权。经过杭州仲裁委、杭州中院、慈溪和宁波法院、平湖法院的反复审理和裁决,方鸿成胜诉,罗败诉。
和盛硅业11月13日公告称,“公司董事长罗与方宏成约定,满足条件后给予其股份增值的现金奖励,否则方宏成不享有任何权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但方宏成未支付对价,也未转让所有权。方宏成离职不到两年,公司查出他涉嫌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罗董事长认为,方宏成不符合奖励条件,双方存在分歧。”
与此同时,和盛硅业13日的公告还称,“2022年2月23日,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2021)杭仲02字第155号裁决书,不支持方宏成要求确认股份归其所有,因方宏成违约,裁定终止双方协议;根据实际任职时间酌情给予方宏成40%权益:要求公司董事长罗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扣税后支付给方宏成,如不减持,以相应金额补偿。目前,上述裁定正处于执行阶段。公司董事长罗已向法院提出不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法院仍在审查中。”
第三,注册地的搬迁又引起了一场风波。
此外,和盛硅业“真假搬迁”事件最近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2022年5月28日,和盛硅业发布“公司住所变更”公告,称公司住所将由“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雅山西路530号”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北三环1988号恒源广场A座23-24F号”
资料来源:和盛硅业公告
11天后,6月7日,和盛硅业决定取消搬迁。“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决定不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取消股东大会。”该公司宣布。
资料来源:和盛硅业公告
11月12日,孙立臣在一篇文章中称,罗以将公司迁出嘉兴为由,威胁当地对口单位洪成进行报复,导致方洪成及其弟弟方洪兴被拘留。
11月13日,和盛硅业在公告中澄清,因“原办公场所已不能满足公司管理需要”、“办公地址和注册地址已统一”,“为维持相关资质登记,公司终止实施公司住所变更,并取消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鉴于本案相关事宜,和盛硅业证券部统一声明“一切以公告为准”。11月13日,时代财经给他发了一份采访提纲。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尚未回复。
“庭前会议可能持续两天,一审庭审可能要改期。”13日下午,有律师在会后透露,可能会开两三天甚至更久。
截至11月14日收盘,和盛硅业以1.77%的跌幅收于55.50元,盘中一度跌至55.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