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嘉士伯重庆从合作到反目,钰鑫集团因资金占用被判赔7亿元
【/h/]过去的辉煌已经一去不复返。
【/h/]近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重庆渝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新集团”)获悉,继其与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重庆”)旷日持久的官司迎来一审判决后,该公司提起上诉。根据民事上诉状,渝信集团认为其只需向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威公司”)返还本金3亿元,并未超过一审判决中的7亿元。
【/h/]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600132。SH,以下简称“重庆啤酒”)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告中披露了控股子公司嘉威公司的一审判决结果及渝信集团的上诉情况。重庆啤酒表示,预计本次公告中的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具体影响。
【/h/]一、起诉和反诉
【/h/]嘉威公司是渝信集团与嘉士伯重庆公司的合资公司,渝信集团持股60.31%,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持股33%,渝信集团工会持股6.69%。
【/h/]裕信集团为嘉伟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为尹兴明。在嘉士伯完成对重庆啤酒的收购之前,渝信集团曾是重庆啤酒最大的合作伙伴,为重庆啤酒生产“山城牌”啤酒,由重庆啤酒包销。
【/h/]重庆啤酒与渝信集团的官司始于2020年。
【/h/]2020年9月27日,嘉威公司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一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将重庆啤酒、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列为被告,称自2011年以来,重庆啤酒存在多次违约行为,重庆啤酒及本案其他被告均已接受委托加工授权。
【/h/]起初,嘉威公司要求重庆啤酒等7家被告单位赔偿其利益损失共计6.39亿元。
【/h/]2021年3月8日,重庆啤酒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大渡口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渝信集团向重庆啤酒支付2014年至2020年12月销售费用造成的逾期付款损失2,347,873.37元。
【/h/]第二,包销协议的秘密
【/h/]1958年,重庆啤酒厂成立。从此,“重庆”牌啤酒和“山城”牌啤酒相继诞生,“山城啤酒,知心朋友”的口号响彻重庆的大街小巷,深入人心。
【/h/]在此背景下,上世纪90年代,当时名为“重庆金星啤酒厂”的嘉威公司开始与重庆啤酒合作,为其生产啤酒,并由重庆啤酒包销。
【/h/]在嘉士伯于2013年完成对重庆啤酒的收购之前,2009年1月5日,重庆啤酒与嘉威公司签署了一份复杂的产品包销框架协议,约定条款如下:
【/h/]本次20年包销协议签署后,双方合作初期顺利;但嘉威公司事后认为重庆啤酒包销嘉威公司的啤酒与销售重庆啤酒自己的啤酒存在差价,嘉威公司要求重庆啤酒支付差价。在该问题解决之前,佳伟公司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暂停向重庆啤酒支付销售费用。
三。3000万元结算。
【/h/]2014年,重庆啤酒控制权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由原重庆国资变更为嘉士伯。
【/h/]为解决争议,嘉伟公司向重庆啤酒提出将重庆啤酒支付的部分差价用于冲抵嘉伟公司所欠及应付重庆啤酒的销售费用。2015年12月23日,重庆啤酒财务管理人员给嘉威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回函称,重庆啤酒认为不存在差价,希望差价不要与销售费用捆绑销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价格差异。
【/h/]2016年12月28日,双方就产品报销达成协议并签署备忘录,约定:
【/h/]2017年2月17日,双方签署月度沟通会议纪要,称因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风险控制局对重庆啤酒纳税评估中独家销售协议涉及的销售费用存在不同意见,嘉威公司2015年向重庆啤酒支付的未付销售费用在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支付。
【/h/]2018年至2020年6月期间,重庆啤酒和嘉威公司支付了独家产品的销售费用。由于计费单位的不一致和新冠肺炎的疫情,佳伟公司多次逾期付款。
【/h/]2021年7月5日,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一审判决嘉威公司支付重庆啤酒逾期货款损失52983.99元。重庆啤酒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于2022年1月18日维持一审判决。
【/h/]第四,双方反目成仇
【/h/]在另一起诉讼中,2021年2月3日,嘉威公司在民事诉状中增加了6名被告,分别为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公司、嘉士伯天目湖啤酒(江苏)有限公司、嘉士伯啤酒(安徽)有限公司、宁夏西夏剑娘啤酒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公司和广州嘉士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啤酒的赔偿金额由6.39亿元变更为8.22亿元。
【/h/]此后,双方的诉讼不断。
【/h/]2021年3月12日,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嘉士伯重庆旧称)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裕信集团向嘉味公司返还6.99亿元资金占用款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h/]相互诉讼期间,重庆啤酒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15个“山城”系列商标和88个“重庆”系列商标被查封;嘉伟公司担保人重庆渝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华刚路525号的“渝鑫九宫汇”63套商品房及182个车位被查封。
【/h/]工商信息显示,尹兴明是裕信集团创始人。宇信集团第一大股东为尹顺新,其持股45%,为宇信集团实际控制人。
【/h/]尹顺新公开资料介绍:尹顺新,1982年出生,裕信实业集团创始人尹兴明之子。2007年,25岁的尹顺新接手家族企业。现为渝新集团总裁、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h/]继嘉士伯重庆对嘉威公司股东渝新集团提起诉讼后,2022年5月31日,渝新集团控制的嘉威公司撤回对重庆啤酒等13家公司的诉讼,要求赔偿8.22亿元。
【/h/]五、资金占用获赔7亿元。
【/h/]然而,嘉士伯重庆起诉裕信集团占用嘉威公司6.99亿元资金的案件仍在继续。
【/h/]起初,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嘉士伯对重庆市的诉讼请求,认为嘉威公司应对裕信集团提起诉讼。因嘉士伯公司未提起诉讼,嘉士伯重庆公司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高院”)提起上诉,重庆高院于2022年8月26日作出裁定,支持嘉士伯公司的上诉请求,请求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此前裁定,重新审理此案。
【/h/]嘉士伯重庆公司在起诉书中称,裕信集团作为大股东未经公司决议程序,长期非法占用嘉威公司的公司资金。为此,(嘉伟公司)三位股东于2017年1月20日通过并签署了2017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决议确认“在本次股东会决议签署日后,任何股东如欲借用或占用公司资金,应事先征得全体股东同意”。
【/h/]据此,在2017年1月20日之后,除非获得股东大会100%批准,否则裕信集团不得占用嘉威公司的任何额外资本。上述股东会决议签署后,裕信集团不仅没有停止非法占用嘉伟公司资金的行为,甚至还扩大了其占用资金的规模。根据嘉伟公司2019年的审计报告,裕信集团目前占用6.99亿元。
【/h/]鉴于裕信集团的上述行为已严重影响公司股东的利润分配,嘉士伯重庆于2021年1月11日向股东嘉威公司发出《关于向裕信集团主张返还占用资金的函》,要求嘉威公司立即向裕信集团主张返还其非法占用的公司资金。然而,嘉伟公司迄今未能对裕信集团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h/]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嘉士伯的上诉请求。法院审理查明,嘉士伯重庆、裕信集团、嘉威公司确认截至2023年4月13日,资金占用金额为711,633,929.97元。
【/h/]2023年10月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一)被告渝新集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本案第三人嘉伟公司本金;(2)被告裕信集团向嘉伟公司返还暂计至2023年4月13日的利息18,459,790.52元,并以本金基数97,140,638.32元、利率标准3.85%支付裕信集团截至实际支付日的利息;(3)驳回嘉士伯重庆其他诉讼请求。
【/h/]2023年11月30日,裕信集团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主张占用资金金额变更为2.997亿元,并约定自2024年至2028年分五期偿还,且不支付利息。
【/h/]原因是2023年6月8日,嘉伟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裕信集团与嘉伟公司签订还款协议,以3.99亿元冲减2019年至2022年到期利润;余款将分期偿还,并于2028年前还清。
【/h/]2024年1月18日,《经济观察报》记者购买了一瓶山城啤酒(330ml罐装),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7日,上面写着“嘉士伯重庆啤酒公司生产”,产地为“重庆市北部新区”。
【/h/]这意味着诞生于1958年的山城啤酒已由重庆啤酒的全资子公司生产。
【/h/]嘉威公司与重庆啤酒之间的关系,因为漫长的官司,已经很难再回到过去。
【/h/]1月19日,记者向重庆啤酒董秘办询问,上市公司能否从胜诉中获益,重庆啤酒与嘉威公司是否存在承销框架协议下的业务往来。重庆啤酒方面人士回复称,由于诉讼尚未结束,预计对公司财务影响不大。以公告为准,上市公司与嘉威公司之间仍存在根据《承销框架协议》进行的业务往来。
【/h/]此案二审尚未开庭,经济观察网将持续跟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