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条款是如何摧毁一个中产创业者的?
2023年11月,文章《创业者,我该死吗?非常受欢迎。文章透露,某创业者创业后未能履行回购要求,被进一步限制高消费,申请拘留,连医保的钱也被冻结。他生病了,丈夫抑郁了,全家破产了,陷入了没钱没自由没健康的绝望状态。
在市场下行,经济不好的今天,这篇文章引起了大量读者的共鸣。
那段时间,南哥的朋友B哥也在为回购的事情发愁。某知名投资机构2019年向他们投资了几千万,约定创始人五年不在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没错,不包括美股和港股)就承担回购责任。但由于上市政策风向的改变,即使公司近几年盈利不错,也上不了上交所和深交所(不是政策鼓励和支持的行业),更别说近几年受疫情影响严重。背负着上亿的回购责任,B哥每天都焦虑的唉声叹气,眉头紧锁,压力可想而知。
1。为什么回购条款越来越普遍?
南哥从事投资有些年头了,发现这几年回购条款越来越普遍。
十年前,回购条款在人民币PE基金中普遍存在。当时的回购大多以企业回购为主,很少与创始人有关联;现在连天使轮和A轮的投资都有回购条款,一般要求创始人连带。
南哥觉得回购条款越来越普遍,有几个原因:
第一,这个投资人不行。为什么不呢?因为投资水平低,要么是盲目跟风,要么是不顾估值盲目投资。成功率低,回报倍数低,赚不到风险回报倍数,只能给自己定一个无风险回购底。
第二,这个LP越来越输不起了。近年来,国有LP已经占据了70%到80%的市场份额。了解国情的人都知道,一旦扣上“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问题就严重了。所以明明是天使,投资人还要求创业者签回购。为什么?免除自己的责任。项目出了问题,创始人不一定能回购,但不管怎样,我有回购条款。那是创始人的问题,不是我投资人GP的问题。我已经尽到了LP的责任。
当然这不能怪LP,只能怪投资人。10年来,投资人一直在伤害LP,长期在折磨LP。90%的LP都不赚钱。南哥看了一些基金七八年,只有0.1和0.2 DPI,LP投了1000万才回来一两百万。如果我是LP,我也会指着投资人的鼻子骂他们。
说到底,投资行业本来就是一个高大上的精英模式,但是在国内市场,已经变得像一群乌合之众。一群没有逻辑和纪律的人,可以拿别人的钱,不负责任的乱花。适应中国国情真的很难。
现在投资越来越像借贷,公司发展得不错,上市赚了数倍回报;如果发展不好,赚固定利息。
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是风险和收益的对等。如果这样投资,等价风险是多少?反正至少还有定息回购。与借贷相比,唯一不同的是创始人没有抵押房产和汽车产品。
创始人没有抵押他的资产,却抵押了他的名誉,他的家庭,甚至他的生命。用资产抵押是有限的,用生命抵押是无限的。
第二,历史有很好的循环
2015年前后,在政策的鼓励下,前期投资异常火爆。那些年,很多创业者觉得钱好拿,纷纷下海创业,抛下大厂的工资,拿着打工多年积累的几十万、几百万,步入双创大军。
从经济规律来看,创业是九死一生。本来,如果用自己的钱创业,不拿银行贷款,不拿风险投资的钱,踏踏实实、稳扎稳打地先把生意做好,然后慢慢滚雪球,也不是不可以,也是好事。
但是那些年的社会环境舆论每天都是爆料。滴滴迅速融了几百亿美元,单车共享短短两年融了10亿美元。任何听它的人都有一种时不我待的感觉。为什么英雄不能成为我的冲动?
所以创业者每天都在融资的路上奔波。为了获得高估值和高融资,他们说了很多做梦都不敢相信的话,许下了很多不切实际的承诺。
但是,当年吹出来的牛逼力量,以及即将到来的高估值,都需要业绩来支撑。但问题是,吹牛容易,做生意太难,再遇到资本环境和资本风向的变化。一两年后,当年的香饼变成了狗的冷漠。
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发现口袋里没有多少钱了。当年为了努力,高薪雇人,疯狂烧钱,快速扩张。公司跑路严重,固若金汤的核心壁垒没有建立,但资金流已经飘红。
但是那些当年满脸笑容的投资人现在都变了脸,开始天天催你上市,所以如果你不能上市,那就奖励你。
所有的商业职位都是可兑换的。市场好的时候,你才华横溢;现在公司没做了,你也在纠结要不要摆脱。真是历史的好循环。
第三,所有的基金都是有价格的。
所有的基金都有成本。债务有债务的成本,股票有股票的成本。
南哥也创业过一段时间,拿了一些风投的钱。还好,毕竟他也做了投资。反正南哥也没签回购,所以不用承担回购义务。回想自己创业的那些年,南哥每个月一万块钱的工资,根本不够他的生活费。后来他咬牙关了公司,借了几十万员工补偿金,算账。除了积累了一次失败的创业经历,还遭受了惨重的经济损失。他不仅没赚到钱,还欠了一屁股债。
这几年南哥也认识了不少创业者。许多企业家因为太年轻太简单而签署了回购条款,但公司未能成功。还有几百万到几个亿的债务。家庭矛盾重重,妻子分居,头发掉光,情绪低落。有些人甚至跑回她的家乡,以逃避投资者的债权人。怎么会是悲催的词呢?
这个世界上能上演一部《甄嬛传》的剧的罗永浩不多。大多数创业者没有再来的资本,但是一次就不堪重负了。
第四,投资人和法律要对创业者更友好。
投资人应该对创业者更友好,尤其是早期投资。早期本来赌一个概率,赚一个赔率,想做几十倍到上百倍的回报。风险和收益相等。如果你想要几十或者几百的回报,你要承担1%的成功概率。如果连天使投资都投了A轮投资,还没上市就被迫签了回购,这将极大扼杀中国的创新创业。那么谁敢创业,谁又想创业呢?
虽然当初的投资协议签了回购条款,但是南哥总觉得法律太苛刻,把不能承担回购责任的创业者归为不可信。那些创业者,不管创业成功与否,都是社会上最顶尖的人,最有勇气、最有洞察力、最有资源调动能力的人。我们在这里,不管创业者是否应该承担回购,但如果因为无法回购而被列入失信、老赖名单,就会严重限制创业者的生产力。如果银行卡被冻结,不能坐高铁,不能坐飞机,怎么创业,怎么创造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