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审委专职委员栗皓犯受贿罪录刑12年
北京市司法局2024年6月5日出具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也证实了此事。北京市司法局公告称,李浩“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该局“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给予李浩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李浩,1966年8月出生,天津自动化仪表设备厂助理工程师,天津外企专家服务公司业务经理。
1994年,李浩开始律师执业,先后就职于天津华达律师事务所、天津吉利律师事务所、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北京颐和律师事务所、北京中润律师事务所、北京安立律师事务所。2005年,李浩加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后担任高级合伙人。
据知情人透露,李浩专门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是康达律师事务所证券部的领军人物之一。上市公司公开资料显示,长期从事境内外股票发行上市、公司并购、资产重组、对外投资、民商事诉讼和仲裁等法律服务。能够在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业务领域提供广泛而深入的法律服务。他的主要客户包括境内外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
李浩曾就职于无锡金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1210。SZ)、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3035。SZ,以下简称“南方电网能源”)、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688475。SH)和山东新聚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301296。SZ)。
李浩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第一届、第三届、第十六届发审委委员。2014年5月被中国证监会聘为主板第十六届发审委专职委员。
证监会公开数据显示,仅2016年,李浩就参与了60家公司的IPO申请审核,其中57家获得通过,3家被否。
知情人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李浩的案件发生在2021年底至2022年初,所涉事项与其在证监会发审委的时间有关。
2021年12月16日,杭州汽轮发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71。SZ,以下简称“杭燃B”)通过了《关于增补李浩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然而,仅仅一个多月后,2022年1月25日,李浩出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在杭州汽轮机B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被否决。当时上市公司的解释是“李浩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职责”。
2022年3月14日,李浩辞去王楠能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职务。
北京市司法局2024年6月5日公布的处罚决定书显示,李浩案由江苏省司法厅立案调查。
2023年4月26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认定李浩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李浩不服,提起上诉。2023年8月1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值得一提的是,李浩曾经工作过的证监会第十六届发审委委员中,已有多人落马。
2021年11月27日,* * *国家监委发布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原上海监管局调研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朱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 * *国家监委、江苏省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监察,
随后,* * *国家监委宣布,朱义“丧失监管底线,利用发行审核权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严重破坏监管公信力”。
2021年12月3日,国家监委发布公告称,国家监委驻中国纪检监察组、浙江省监察机关对中国证监会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审核中心原副主任曹船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通报称,船舶经营者“漠视公权,甘于被追杀,将出具审计权异化为牟利工具,非法收受大量财物,通过入股拟上市公司非法获利,数额巨大”。
2022年6月,国家监委发布公告称,国家监委驻中国纪检监察组、浙江省监察机关对中国证监会第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部原主任林永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林永峰存在“在企业发行上市审核中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收受财物”等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财联社等媒体还报道称,2021年6月,曾任第14、15、16届主板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前副总裁肖恩也被带走调查。